开云体育-詹姆斯暗示屠龙之痛,计算天差地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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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学中的真理认识论问题

作者简介丨邹晓东詹姆斯暗示屠龙之痛,计算天差地别,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暨《文史哲》哲学编辑。

原文载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、武汉大学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编詹姆斯暗示屠龙之痛,计算天差地别:《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》(第8辑)詹姆斯暗示屠龙之痛,计算天差地别,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15年。

摘 要

基尔克果认为,只有两种融贯一致的真理认识论:苏格拉底式的、真理教师式的。前者强调强调从自己出发,后者则仰仗真理教师施以援手。相应的“时刻”意识分析表明,这两种认识论逻辑上不相容。作为比较:儒家的“境界与教化”意识,重视教化者的传授指导作用,具有真理教师式因素;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命题,则高举学生自己固有的真理认识能力,具有不可忽视的苏格拉底式因素。鉴于前述逻辑不相容性,儒学有必要认真审视其“真理认识论”问题。

儒学中存在真理问题吗?或者,研究儒学,有必要突出真理问题吗?——在当前中国哲学史研究界,这是个颇令人纠结的问题。一方面,真理问题乃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,中国哲学史学科恰恰又是西学东渐之成果,中国哲学(包括儒家哲学)史研究很难回避相关议题。另方面,反观历时约一百年的中国哲学史研究,西哲话语居主导地位,传统的中国内涵趋于贫瘠。痛定思痛,目前,相当一部分学者认定:真理问题与认识论(知识论)探讨,根本不适切中国哲学史研究。——那么,传统中国思想史,果真自外于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的论域吗?

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,是基尔克果《哲学片断》(按:将书名重新译为《哲学碎屑》可能更符合基尔克果的“反讽”风格,此暂从现行译法)的主题。该书第一章,对西方思想史上的两种真理认识论(分别是:古希腊苏格拉底模式、希伯来-基督教真理教师模式),进行了深刻的比较分析。这些分析将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,作为有滋有味的生存问题处理,为读者身临其境的了解提供了巨大便利。——实际上,作为一个生存问题,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,在儒家传统中同样不可避免。我们知道,宋明儒家排斥释老,而在为学方法上则争辩“支离”、“大体”。凡此种种,严格来讲皆与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脱不开干系。众所周知,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是宋明儒学的灵感源泉,而在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及其宋明解读史中,确实存在着堪与两希传统相比拟的“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”研讨。将《哲学片断》对两种真理认识论的比较分析,与儒学中的相关研讨加以对照,或许可对儒学的自我理解产生深刻的刺激作用。

基尔克果《哲学片断》第一章命名为“思考方案”。该章从“真理可学吗”这个问题谈起。据基尔克果考察,这个问题开始于苏格拉底的“美德(作为对真理的洞见)是否可教”问题。与此同时,苏格拉底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苏格拉底式解决方案。这一方案,实际上是被概念与论证逼出来的。

通常,人们认为,教—学是一个真理传授过程。但苏格拉底却指出:受教或学习真理,对学生来说,与主动寻求真理无异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我们可以这么看:假设教师有能力向学生陈述真理,但学生自己若死不开窍,他仍然无法接受这真理。“开窍”的意思是“对教师的陈述心领神会”,具体到“真理”语境即:按照真理理解这真理陈述。但问题在于,作为尚不拥有真理的学生(不然的话,他就没必要做学生了),他怎么知道自己的理解是不是在“按照真理”呢?教师(假设他知道真理)当然可以对学生的误解提出指正,但对于这指正,学生同样难以做到“按照真理”加以理解。所以,即便面对一个真理陈述者,学生依然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,克服种种误解达到对真理的真理性理解。这种“自己努力——克服—达到”,正是一种主动的寻求过程。——但是,这(“主动寻求真理”)可能吗?

“开窍”这一汉语表达,有助于我们理解苏格拉底的思路。“开窍”属于己分内事。外部条件再优越,也不能保证某人在某方面必然开窍;正因此,汉语中才会有“死不开窍”一说。“自动开窍”是苏格拉底式真理认识论的点睛之笔。我们来看他的概念分析和论证。首先,他指出:已经知道真理的人,没有必要再去寻求,因为他已经知道了。再者,那些对真理一无所知、与之毫无瓜葛的人,既不知道要寻求什么,也不弄不清楚该怎么寻求(两者其实是一回事)。所以,欲使真理寻求既有必要又有可能,就必须存在一种“既不知又实有瓜葛”的特殊状态。这种状态,苏格拉底称之为“遗忘”。遗忘不同于纯然的无知,遗忘者通常可以凭借回忆,将遗忘的信息重新找回。就此而言,它是一种“似知非知”状态,其中蕴含着灵光乍现的潜能。苏格拉底顺此提出如下理论:灵魂来自真理世界因而从来都知道真理,只是在降生为人之际真理归于遗忘了,真理寻求者必须抓住这种“遗忘—拥有”潜能不放,是为认识真理的唯一道路。据此,“寻求真理”本质上便是“回忆”。

人以“遗忘”形式拥有的“真理”,我们称之为“固有真理”。这是回忆或自动开窍的前提。苏格拉底进而将“灵魂固有真理—回忆能力”归诸每一个人。这样,人和人之间——特别地,包括通常所谓的教师和学生之间——因而就不存在真理上的授受关系。任何学习活动,就其成功而言,本质上都是回忆。“教—学”过程,对这种“成功—回忆”而言,则是非本质的、历史性的、偶然的“机缘”。作为这种认识论的忠诚实践者,苏格拉底以一种“怪人”面目现于世。他(苏格拉底)本着一律平等的谦卑与一律平等的尊严,处理自己和一切其他个体的关系,不求专门和所谓博学鸿儒扎堆儿,而是喋喋不休地跟被他撞见的一切职业者做哲学论辩。他拒绝教师头衔,也拒绝尊别人为师。他不允许通常所谓“师—生”意识(核心在于“真理授受”),干扰、破坏人从事“回忆”的自觉。

基尔克果特别强调,上述苏格拉底式真理认识论,无论在概念上还是在实践上,都相当融贯一致。总的来说,作为一种生存意识,苏格拉底式真理认识论,与通常旨在授受真理的“教—学”或“师—生”意识不相容。在逻辑的锁链中,苏格拉底把“机缘”关系,界定为人与人之间的“最高关系”。“机缘”概念使外部一切都沦为非本质性因素,“从自己(固有真理)出发”成为每个人在真理问题上的唯一选项。苏格拉底似乎有种准宗教性的使命感,那就是,通过哲学论辩维系自己并促成他人的“回忆”意识。面对这种义无反顾的理论与实践,基尔克果感叹道:“多么精彩的一贯性!”

这一节,我们来看《中庸》开篇所提供的认识论方案。我们先从《大学》谈起,这会使我们的思路更清晰。

我们知道,殷周之变开启的西周意识形态传统,可概括为“敬德修德以配天命”这个命题。“敬”与“修”,一方面强调着“德”的“人为”性,另方面则暗示存在一系列“德目”共识。《大学》开篇所谓“明德”者,实际上可以从“德目的完满全集”角度理解。在接下来的论述中,《大学》将这种“明德”境界划分为八个层次——天下平(明明德于天下)、国治(治其国)、家齐(齐其家)、身修(修其身)、心正(正其心)、意诚(诚其意)、知至(致其知)、物格(格物)——并相应指示每个层次(除“格物、致知”)的通用与特殊原则。《大学》作者认为,这些原则传承自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”,自觉遵照这些原则处事,乃达致最高境界(“明德”)的不二途径。《大学》作者在传授这些原则时,显然持有一种教师或教化者意识。

无论如何,教师的传授或教化工作,使得“知识”(知道“德目”或“人事原则”)不再成为一个问题。相形之下,“知而不行”问题大大凸显起来。《大学》在进一步解释八条目(前述八个层次)时,干脆略过最基层的“格物、致知”,而是径从“所谓诚其意”长篇大论,我认为只有从“知识问题淡化,知而不行问题突出”角度才能解通。“所谓诚其意者”章形容“小人闲居为不善,无所不至,见君子而后厌然,掩其不善,而著其善”,这正是对知而不行者心态的生动写照。相应的,“诚其意”便是面对“德目共识—人事原则”,自觉“诚”其践守之“意”。这种“自觉”功夫,总的来说是种“意志”努力(知识问题在此之外早已解决)。

但问题在于,教师传授或施行教化,真的足以解决“知识”问题吗? 我们知道,《论语》记载孔子曾评论说:“过犹不及”(《先进》),“道不行”(《公冶长》、《微子》)。在编辑上,《论语》似未突出“过犹不及”与“道不行”间的关联性。但《中庸》在引用孔子语录时,却将二者明确拉到了一起:“道之不行也,我知之矣,智者过之,愚者不及也;道之不明也,我知之矣,贤者过之,不肖者不及也。”——“智者、贤者”正好是“知道德目原则”、“自觉持守相应知识”的典范,这样的人却因“过之”(意志力充足)而“道不行”,问题因而直指“知识—理解”方面。我们不得不追问:教师的传授或教化,真能做到向学生和盘托出真理性知识?换言之,学生在面对教师的传授教化时,他所接触的真是现成真知?实际上,即便教师有本事和盘托出真知,在学生一方还是存在一个理解消化问题。“过犹不及”正缘于“意志力”盲目地结盟于“有偏差的知识—理解”。“知识—理解”的偏差问题如何解决?

现在的状况是:教师、传统或典籍(特别地,经孔子这样的至圣级教师编修过的正典)皆不存在问题(否则,教师的“过犹不及”评判,就归于无效),而学生则在“知识—理解”上不断出偏(注意:《中庸》中的“知者过之、贤者过之”乃全称命题)。教师已经尽力,问题若还有望解决,那便只能靠学生自己了。学生自己凭什么克服这个问题?——参考苏格拉底“固有真理—回忆”模式,我们发现,《中庸》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同样是把解决希望寄托在了求知者自己身上。“天命之谓性”可比拟于“(灵魂的)固有真理”,“率性之谓道”则相应于“回忆”,两者的基本精神都是“从自己出发”。

从这个角度看,《中庸》之特选“君子之中庸也,君子而时中;小人之中庸也,小人而无忌惮也”、“人莫不饮食也,鲜能知味也”、“舜其大智也与,舜好问而好察迩言,其斯以为舜乎”这些孔子语录,正为集中抽取其中的“从自己出发—利用好天命之性”意味。概言之,凡缺乏“从自己出发—自觉利用天命之性”者,无论知识如何丰富、意志如何坚强,都属于“反中庸”、“无忌惮”、“不知味”者。真正的“中庸”、“时中”、“知味”、“大智”,只能在“对天命之性的不断利用”中达成。这种“利用”,《中庸》开篇称之为“率性”,紧接着又以“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不闻”予以描述。而在后半部分,《中庸》则在“诚”论中继续相关讨论,但那时我们将会遇到新的问题。

《大学》“明德”(完满的德目大全),指称人为的最高境界。从“知识—理解”角度看,这一境界要求关于“明德”的“完满无误的知识或理解”。就人为努力而言,这需要一个“寻求知识—理解”的过程;对于这过程而言,“最高境界—完满无误的知识或理解”是其终点。通常,我们会认为,这个“终点”具有“决定性意义”:跨过这个点,人就彻底进入知识—理解上的“完满无误”境界。这样一个“点”,基尔克果称之为“决定性时刻”。然而,进一步的分析却表明,苏格拉底式真理认识论,拒绝这种决定性时刻。

詹姆斯暗示屠龙之痛,计算天差地别

在《哲学片断》“思考方案”中,基尔克果这样表述道:“时间上的开端啥都不算,因为:就在此刻我发现,原来我一直不知不觉地知道真理;与此同时这一刻即为“一直”所湮没,如此这般地消融归化,以至即便我欲寻之,也还是无法将其觅到,因为根本无所谓‘彼’、‘此’,而只有‘彼此彼此与无彼无此’。” “同一时刻”指“回忆成功”时刻。基尔克果这句话,是对“遗忘—回忆”比喻的进一步引申。我们不应据自己现成的希腊哲学史知识,将此“不再有‘彼’、‘此’之分,而只有‘彼此彼此与无彼无此’”,释为“灵魂回到永恒世界—永恒世界不存在彼此之分”而简单了事,尽管这“一直”(汉译)字面上就是“永恒”(英译)。基尔克果从“回忆成功”的角度谈论这永恒的“彼此彼此与无彼无此”,这个语境我们必须特别重视。换言之,从基尔克果“彼此彼此与无彼无此”提法中,我们应读出充足的“认识论”意味。

我们可以这么看:在回忆成功之前,回忆者必须笃信“回忆乃认识真理之路”,否则,他就无心从事“回忆”,而转向他所看好(本质上也是一种笃信)的其他认识模式。这样的认识者若果有所获,则自然会归功于这其他模式,从而与苏格拉底模式进一步疏远。苏格拉底模式的笃信—躬行者与此相反。在回忆成功(因而知道真理)之际,他将由衷赞叹:“灵魂固有真理”所言不虚,“自我回忆”果然是认识真理之路。值此之际,除庆幸自己在“不知道”时竟能“笃信—躬行”外,他无须感恩任何其他人与事。而且,就连这“笃信—躬行”,也并非从无到有的真理注入者——真理一直和他同在(“灵魂固有真理”)。而就“笃信—躬行”能为他带来“真理知识”而言,“笃信—躬行”这种生存姿态本身就是真理性的。就此而言,在回忆成功之前,回忆者已经生存在真理状态了;回忆的成功,丝毫不加增回忆者生存的真理性(概念上,任何“加增”都是对“笃信—躬行”真理性之否定)。——这个“丝毫不加增”,当然也包括“在知道(认识、理解)方面不加增”。基尔克果所谓“不知不觉地知道真理”,其逻辑正在于此。然而,我希望我们能在一种“上身”状态中,进一步体会这种“在不知道中知道”意识。

我们这么看:在成功之前的“笃信”阶段,“回忆成功”不可避免地被设想为“决定性时刻”,此后、此前天差地别。然而,“天差地别”设想,严格来讲是在折扣“笃信—躬行”之真理性,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于当事人的“回忆”努力。不过,只要当事人的“笃信”足以(哪怕是绵绵若存地)维持其“回忆”努力,那么,一旦回忆成功,他将立时确认“笃信—躬行”不折不扣的真理性。具体怎么确认法呢?我们说,这“不折不扣”理当涉及“认识(知识、理解)”方面。而前已指出,在“笃信—躬行”这种真理性生存姿态中,“笃信”是“躬行”的基础;作为一种理解状态,“笃信”因而有资格被视为“知道真理”。再次强调,在苏格拉底式生存者那里,“笃信回忆=知道真理”;在这个意义上,苏格拉底式生存者“一直知道真理”。——现在的问题是,在回忆成功之际,这位苏格拉底式生存者将继续保持这“笃信”呢,还是把它舍弃而仅取“回忆起来的具体内容”?鉴于“笃信回忆=知道真理”,舍弃“笃信”等于舍弃“真理性”,概念上这有点荒唐。我们还是进行生存分析吧。

回忆成功者将进入怎样一种生存—认识状态呢?自成功这刻起,他将成为超时空的全知者吗?在超时空的全知中,他将如何看待那段“笃信—躬行”的历史性生存?——这超出了我们的理解。但在所谓“回忆成功”之后,他若依然生存在历史时空中,那么,他通过回忆达成的“知道”,就绝非什么“超时空的全知”。生存的时空性决定了他只能知道“处境化真理”,我们把称之为“处境化真知”。这样的话,为继续获取与新处境相应的“处境化真知”,他必须一如既往保持“笃信—躬行”姿态。什么时候,他以特定的处境化真知取代了对回忆的笃信—躬行,什么时候,他的生存就开始自外于真理。换言之,在历史时空中,苏格拉底式生存的真理性的唯一指标就是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。

我们将分析再推进一步。苏格拉底式生存者,凭什么分辨“处境化真知”与“其他杂念”呢?在成功分辨之前,他并不拥有“知识”性分辨标准,“知识”性标准只能是“处境化真知”本身,若已有此“知”便无需所谓回忆与分辨了。而在没有知识性标准的情况下,苏格拉底式认识者,实际上只能跟着“回忆的感觉”走。什么时候,他觉得回忆成功了,那时候他所抓持的观念或知识,就是他所回忆起来的处境化真知。以“觉得回忆成功了”标定“处境化真知”,而非反过来以“处境化真知”标定“回忆成功了”,这是对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真理性的彻底肯定。特别强调:当事人无法再对自己藉以执行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的“觉得”,再提出任何有意义的真理问题——因为若非处在真理性的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中(这只能通过当事人自己的“回忆感”保持),他的任何提问都既不具有真理性,也不可能将他引向任何真知。换言之,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,在苏格拉底模式中必须具有自明的可上身性。就生存者随时可以进入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这真理性姿态而言,此刻与彼刻之间根本不存在轻重厚薄之分。基尔克果评语——“不再有‘彼’、‘此’之分,有的只是‘彼此彼此与不分彼此’”——正可从这个角度理解。

作为学庸(特别是《大学》)解读者,王阳明的龙场之悟颇具基尔克果的苏格拉底性。当然,我们完全可以反过来说。——作为王阳明的前辈,朱熹虽援引《中庸》“天命之性”解《大学》“明德”,但落实到“格物致知”问题上,“天命之性—吾心之全体大用”实际上则是有待“外物之理”、“读书讲明学问”填充的“能知”。然而,王阳明在严肃服膺这种真理认识论的过程中,至少曾两度致疾。我们来简单分析王阳明遭遇的认识论困境。从朱派“格外物”倾向很容易引申出自我怀疑态度。这种严肃态度要求对自己一切观念保持警惕,务求以“格外物致知”净化乃至重建自己的知识系统。然而,自我怀疑越深彻,就越无法抓取确定性知识。“抓取”涉及“判断权”问题。他将自己一切观念皆视为可疑者,因而不复拥有判断或抓取的标准。如此一来,“格外物致知”的唯一希望就是:在“格外物”过程中,有灵异的火花闪现,标准与真知瞬间自明。王阳明早年的“格外物”实践,显然没有遇到这类火花与瞬间。他只能枉然地看念出念没,渴望真知却无力把捉。深彻的自我怀疑,导致了真知判断权的丧失。

从21到30岁,王阳明的经历是这样的:只要他继续严肃持守朱派“格外物”认识论,他便只好以圣学门外汉自视。不过,随着年龄增长,他的认识论倾向开始转变。《年谱一》记载,王阳明32岁开始对“爱亲本性”一类提法有真情实感,37岁于龙场则夜悟“圣人之道,吾性自足,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”。37岁的这次领悟,于王阳明是一次彻底转型。由此,他重新拿回真知判断权,并从此紧抓不放。比如,在《大学问》中,他这样说道:“至善之发见,是而是焉,非而非焉,轻重厚薄,随感随应,变动不居,而亦莫不自有天然之中,是乃民彝物则之极,而不容稍有议拟增损于其间也。稍有拟议增损于其间,则是私意小智,而非至善之谓也。……后之人惟其不知至善之在吾心,而用其私智以揣摸测度于其外,以为事事物物各有定理也,是以昧其是非之则,支离决裂,人欲肆而天理亡,明德、亲民、之学遂大乱于天下。”“随感随应”的“是非”、“发见”,内在于“吾心”,此正是不折不扣的“真知”。要之,大胆抓取自己心中的“是而是焉,非而非焉”感觉即可,任何旨在怀疑(“拟议增损”)此直感的“揣摸测度”,一律被批驳为“私意小智”、“支离决裂”。王阳明以这种方式巩固着“从自己出发”的判断权,不难指出,他所走的正是《中庸》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的起点论思路。此外,《大学问》特别强调,“至善之发见”的能力,“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”。这显然是将“从自己出发—真知判断权”归给了每一位认识者个体。

我们适当比较一下王阳明解释下的《大学》,和基尔克果笔下的苏格拉底。苏格拉底曾纠结于这个问题:“知道真理者不必寻求,不知道者必不知如何寻求。”如何界定“寻求真理”这件事呢?“遗忘—回忆”是个很有魅力的比喻,在此意象下,不知道真理者可藉“回忆”自行寻求。继续引申这个比喻,回忆者在回忆成功之际,会当仁不让地说:自己当初的“不知道”其实是一种“知道”,不然自己怎么会有意识地踏上(笃信—躬行)这条真理之路呢?本节,我们冒险将此“不知道—知道”落实为“当事人对回忆的笃信”。我们说,在“回忆成功”(每一次)之前,“回忆者”已经在充分享用那“固有真理”了。而在回忆成功之际,作为一个历史性生存者,当事人不会以曾经的“笃信—躬行”为过时;相反,他将继续在“笃信—躬行”中,进入新的“回忆—成功”轮回。——王阳明解释下的《大学》模式(参考《大学问》),本质上与基尔克果的这个苏格拉底模式相通。王阳明所谓“至善之在吾心—至善之发见,是而是焉,非而非焉,轻重厚薄,随感随应—莫不有自然之中”,这同样是一个“笃信”表达式。因着这种笃信,“至善在吾心的发见”,便成为当事人的留意焦点。每逢“笃信—留意”有所得,当事人的“笃信—留意”意识就会再次加强,从而继续处于“起点”状态。如此一来,“最高境界”问题只能不断搁置。实际上,要谈论所谓“最高境界”,就必须有“决定性时刻”,但苏格拉底模式与王阳明起点论意识,在根本上拒绝 “决定性时刻”的出现。

但是,对于历史上的儒家来说,境界论并非可有可无。首先,境界论问题乃真理问题在儒学中的最初表达形式。生存者在追求最高境界的过程中普遍表现出来的“过犹不及”问题,则使儒学中的真理问题进一步尖锐化。《中庸》正是在这一问题意识中,发明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这一起点论意识的。此可谓儒学中的苏格拉底式倾向。但纯粹的起点论思维或基尔克果的苏格拉底模式,并不足以概括《中庸》或儒家的核心特征。首先,就意图而言,《中庸》提出起点论,仍有以之为“通往最高境界之路”之意。其次,仅“从自己出发”不足以分辨历史上的儒家与其他学派。从历史争论角度看,当佛、道某些派别高举“从自己出发”意识时,儒者却认为他们过着“非圣无教”的生活。特别地,在批评所谓“狂禅”现象时,儒家(特别是朱熹一派)提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:“从(真正的)自己出发”往往沦为自我陶醉乃至自我放纵的借口,当事人因持有起点论意识而有恃无恐,但实际上则是在较低境界中打滚。朱熹便是这样批判陆九渊学派的:“忿欲纷起,恣意猖獗”,“自家呵斥”。

现在,问题是两难性的:境界论与苏格拉底式起点论,既难舍难分又难以相容。从发生学角度看,境界论传统,乃儒家提出“过犹不及”问题之前提。废掉境界论传统,似乎只能走向“怎么都行”,“过犹不及—真知问题”遂无从提出,《中庸》式起点论也就不会出现。换个顺序看,苏格拉底式起点论一旦自觉,反过来不可避免要排斥境界论。——逻辑上,如果坚持谈论最高境界问题,就必须引进某种“决定性时刻”概念。《哲学片断》“思考方案”的第二部分,便着手呈现一种有“决定性时刻”的真理认识论。基尔克果称之为“真理教师”模式。

在苏格拉底模式中,真理及生存者对真理的享用无时不可、无处不可,所有时刻因而一律平等。反过来看,若存在所谓“决定性时刻”,那便只能是“真理从无到有进入生存者生存”的时刻。——换言之,我们总不能指望靠“非真理的东西”赋予“决定性意义”吧。就概念而言,非真理所赋予的决定性意义,不是真正的(真理性的)决定性意义,因而根本不是决定性意义。真正的决定性意义,只能由真理赋予,并且只能由真理的从无到有来赋予。(“真理”一词在基尔克果分析中展示出来的力量值得我们仔细玩味。)为谈论“决定性时刻”,我们必须拿掉苏格拉底式“固有真理”预设。

我们继续分析“决定性时刻”概念。“决定性”与“平等性”相对。决定性自己必须是真理性的;相对于决定性时刻,之前所有时刻都是非真理性的;而对于之后所有时刻而言,决定性时刻是其真理性之源,否则不足以体现其决定性。——除了真理从无到有的进入之外,这里还需要一些更精致的东西。

我们这么来看。一旦取消“固有真理”预设,“决定性时刻”之前的生存状态,就只能被界定为“绝对无知—非真理”。不过,因为其“绝对无知—非真理”,这样的人反而必定自认为生存于真理之中(比如,以苏格拉底的方式)。但随着决定性时刻的到来,这种自我认识将被改变。在真理从无到有进入其生存的决定性时刻,当事人会彻底认识到今是而昨非。这种“今是昨非”体验,是“决定性”的标志之一,但非全部。——当事人在通过决定性时刻之际,所获得的如果是苏格拉底式“固有真理”(且不说“超时空的全知”),那么,那时刻便与之后所有时刻一律平等了。这是个半途而废的决定性时刻。完整意义上的决定性时刻,必须作为接下来所有时刻的真理性之源。存在这样的思考方案吗?

“绝对无知—非真理”的生存者,从自己出发不可能获得真理。这种人认识真理的唯一希望在于,有外来教师向他传授真理。但问题在于,传授是一回事,理解是另一回事。理解总是某个人自己的理解。真理教师若仅止于传授,“绝对无知—非真理”的学生怎么可能不误解(甚至只是直接抵挡)?为消除学生的“绝对无知—非真理—必然误解乃至抵挡”困境,真理教师必须同时赋予学生“接受真理的条件”(以下简称“真理条件”或“条件”)。这种“真理条件”对应于苏格拉底模式中的“开窍能力”;区别在于:在苏格拉底模式中,“开窍能力”为当事人生而固有;而“真理条件”则是在一个人出生后的某个时刻,由真理教师从无到有地赋予。基尔克果指出,这项工作超出了一般所谓的“教师”定义。真理教师赋予学生真理条件这件事,本质上讲属于“创造”范畴。相应地,具有这等本事的真理教师,只能是造物者上帝本人。而学生获得真理条件的那“时刻”,则正好可用《新约》(基督教)所谓“重生”来指称。

重生可以在任何处境中发生,只要真理教师愿意。重生的首要意义在于重生者获得了真理条件,从而与真理教师建立起实质性的师生关系。当然,他同时接受(从真理教师那里)第一个处境化真理。然而,“真理条件”是学生之为“学生”的根本,凭借它,学生不断从真理教师那里接受“处境化真理”。除非真理教师主动宣布教学完成,学生永无资格自行终结师生关系。换言之,他必须一如既往地在真理条件中接受真理教师的传授,而不应因知道了某些处境化真理而而以真理拥有者自居。就此而言,“真理条件”与“处境化真理”,必须有明确区分。怎么区分呢?我们需要回到“重生”时刻。

真理条件是在重生时刻获得的,我们要理解什么是真理条件,就必须回到重生时刻。假如一个重生者声称自己正在运用真理条件,但却丝毫没有想起自己的重生时刻,试问他凭什么说他正在运用的就是那真理条件?那时刻是他辨认那真理条件的唯一指标。

我们来看这重生与想起。重生不是一件事不关己之事,当事人无法以旁观者方式经历自己的重生。前面指出,“重生”伴随着一股强烈的“今是而昨非”之感。在这种感觉中,当事人对此前认识模式与生存状态的非真理性供认不讳。只有这种感觉再起,他才能再次将运用真理条件的模式,与沉浸在自己当中的非真理模式区分开来。对真理条件的每一次运用,严格来说都必须在“想起重生时刻”意识的陪护下进行,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使当事人确知他是在运用那真理条件。而且,这“想起”也不是“旁观性考察”,而只能是重生者运用真理条件时的“情感体验”,这才是构成“重生”的实质性要素。

考虑到苏格拉底式的“根本无所谓‘彼’、‘此’,而只有‘彼此彼此与无彼无此’”,人在重生成为真理教师的学生之前,实际上无不依靠某种自明的“笃信回忆—躬行回忆”感,而活在苏格拉底式真理认识论中。伴随“重生”的“今是而昨非”感,则从根本上否定着上述苏格拉底式感受的真理性。因着这种否定,当事人遂走出“从自己出发”的认识论模式,并进入“凭着真理条件接受真理教师传授”的新模式。我们所谓“今是而昨非感”,基尔克果称之为“痛悔/sorrowful”,并进而启用《新约》式词汇,将其称为悔改或罪意识。正是以这种“痛悔/悔改/罪意识”感,重生者不断想起他的“重生时刻”,并与“从自己出发”的苏格拉底模式不断划清界限。重生时刻的决定性意义正是在这样一种“不断想起”中不断彰显。

詹姆斯暗示屠龙之痛,计算天差地别

儒学中的起点论意识,基本上是苏格拉底式的。《中庸》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,乃是这种起点论意识的典型表达。我们注意到,苏格拉底式排斥境界论。而《中庸》这种起点论一旦沾染上境界论,起点(“率性”)立马就会沦为被界定、被追求的终点。《中庸》论“诚”的时候,这一点表现的尤为明显。本来,“诚”即“率性”,亦即从自己的固有真理出发。然而,当《中庸》在境界论意识中追问“什么是真正的诚”、“如何达到真正的诚”时,“诚/率性”就丧失了简单性(直接上手状态)。“诚/率性”的起点地位就此丧失,取而代之的是对古圣遗教的传授与学习。所以,《中庸》如欲保持完整的起点论(苏格拉底式)意识,就必须放弃对最高境界的界定与传授。但问题是:这样一来,似乎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那些低水平的境界,打着“起点论”(“诚/率性”)的名义招摇过市。苏格拉底式起点论要求生存者自觉从自己出发,任何人在任何时刻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“从自己出发”指手画脚。否则的话,一旦试图指手画脚予以指导、纠正,则人与人之间的“机缘”关系就被破坏,从而既妨碍他人自动开窍,同时也妨碍自己继续从自己出发。这是对苏格拉底模式的背叛。

而一提到“机缘”这个词,则敏感的儒学研究者不难发现,这实际上已经进入佛教思维了。我们以之翻译基尔克果/苏格拉底的“occasion”一词,正有这方面的考虑。在我看来,苏格拉底式起点论与佛教思维有根本性相似之处。佛教提出“机缘”或“缘起”概念,目的正在于打消学佛者对任何人、事、物的执着。所谓“执着于某某”,在真理论语境中可翻译为:视某某为真理的源泉。基尔克果的苏格拉底不关心人—物关系问题;而如果讨论,其逻辑应与人际关系是一致的。在人际关系问题上,苏格拉底认为,人与人之间的最高关系应是,既不旨在接受真理也不旨在给予真理的“机缘”关系。真理知识需要真理追求者自己,在无关紧要(不输入或输出真理)的“机缘”关系中,亲自去“悟”(开窍、回忆)。在这里,“不执着”(“机缘”关系)与“认识真理”是同步的。就此而言,苏格拉底式与佛教思维本质上是一致的。

不过,读者或许会因苏格拉底念念不忘“真理问题”、预设“灵魂固有真理”,而批评苏格拉底“执着”,并进而否定苏格拉底的佛教特征。然而,我们若对佛教“不执着”做生存分析,就会发现:除了不断藉新的“不执着”意识打破原有“执着”之外,学佛者别无其他“不执着”途径。“不执着”作为一种情结,反而彰显着学佛者的某种“执着”。在这种情结的作用下,学佛者不断放下各种具体执着,从而保持“无所住”的心境。“不执著”就落实为这种动态的“不断放下”。回到苏格拉底式语境,“不断放下各种具体执着”,正对应着“视一切人、事、物视为机缘”的意识。苏格拉底式的“在机缘中回忆”,正与佛教式“在不执着情结推动下放下各种具体执着”相对应。生存者若不能放下对具体人、事、物的执着,他就无法做到“从自己出发”,因而无法成为一个苏格拉底式回忆者。“不执著”与“从自己出发”,在苏格拉底这里,正是一体之两面。严肃的的苏格拉底主义者,除了努力维持这种“不执著—从自己出发”意识外,应当别无任何所求。对他来说“真理”(实在性、永恒幸福)就内在于这种“保持”之中,他理应别无所求。相反,如果他企图在这种“保持”之外,寻求具有决定性意义(作为真理源泉)的时刻(人、事、物);如果他企图迈过这样一个时刻,以期结束那没完没了的“保持”(不执著—从自己出发);那么,在这样的生存意识中,他就开始与苏格拉底式真理认识论分道扬镳。他所珍视的决定性时刻,就成了他的执着所在。融贯一致的苏格拉底主义者不奢望决定性时刻。

境界论思维倒是期望跨越决定性时刻,它以拥有并践行现成的真理知识(对于最高境界的规定)为目的。在上一节中我们曾指出,考虑到时刻的处境性,关于真理的全知不可能是现成的。生存者在跨越决定性时刻之后,无法以现成知识的方式保有真理性全知。他拥有真理性全知的方式,只能是类似于苏格拉底式“遗忘”——即:以不知情的方式知道,以遗忘的方式拥有。这样的跨越(决定性时刻)者,进入的乃是苏格拉底式生存。不过,还有另外一种可能。生存者在跨越决定性时刻之后,不将注意力集中在“以不知情的方式知道/以遗忘的方式拥有”的“真理全知”上。相反,他把与决定性时刻相应的处境化真知,视为适用于所有时刻的真理全知。如此一来,该生存者就会全力以赴,试图将那时刻的处境化真知,强行贯彻到在它之后的所有时刻。不难指出,佛教所批评的,正是这种执着。苏格拉底式同样不赞成这种强行贯彻(这是对固有真理与回忆原则的否定)。然而,儒家境界论,似乎恰恰带有这种特征。

境界论与教化论,是《大学》的底色。《中庸》并没有放弃此二论。境界论上的“过犹不及”现象,虽然刺激《中庸》引申出“起点论”意识,但《中庸》并未就此放弃对最高境界的而追求。再看《孟子》。相比《荀子》,《孟子》有更自觉的起点论意识。但正是这样一个孟子,在谈论“性善”的时候,毫不犹豫地将“恻隐(仁)、羞恶(义)、辞让(礼)、是非(智)”四心设为“性之四端”。按照起点论的逻辑,什么是真正的“恻隐(仁)、羞恶(义)、辞让(礼)、是非(智)”,恰恰需要在“率性/从自己出发”的过程中不断(在各种处境中)体会。任何一种特定的“恻隐(仁)、羞恶(义)、辞让(礼)、是非(智)”理解(处境化知识),都既不足以证明“性善”,也不足以指导生存者真正进入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境界。严格来说,它也不足以使生存者真正做到“率性/从真正的自己出发”。然而,孟子径直指出这“四端”,并邀请学者“扩充”此四端之心。这恰恰透露出先秦儒家对仁、义、礼、智四条德目(作为现成知识)的推崇。特别地,在老子“无为”、庄子“逍遥”、杨朱“为己”、墨家“兼爱”等主张对照下,《孟子》的“四端”说,更显得是为儒家参与学派间的境界论之争量身打造。已有的境界论传统,先入为主地主导了这种起点(四端)论。儒学中的境界论传统之强大由此可见一斑。

正是基于这种境界论传统,韩愈在《原道》中大声疾呼曰:“凡吾所谓道德云者,合仁与义言之也,天下之公言也。老子之所谓道德云者,去仁与义言之也,一人之私言也。”又曰:“斯吾所谓道也,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。”站在境界论角度看,“不执着”、“机缘”关系、“平等”意识,乃是对儒家理想的一种挑战。只要儒者还持守儒家境界论传统,则“不执著、机缘、平等”等起点论意识,就只不过是达致最高境界的手段,因而不具有永恒性。手段如果被赋予永恒性,那就会被认为是在挑战最高境界的权威性。《中庸》在提出“率性之谓道”后,紧接着就是“修道之谓教”。特别地,在《中庸》最后部分,它拿出专门篇幅谈论“君子”与“至圣”者的榜样、教化作用。这都表明,境界论意识在《中庸》作者思维中,是一个重要因素。总体上看,《中庸》既不持纯粹的起点论(这会被认为反叛儒家道德传统),也不持纯粹的境界—教化论(因为单纯的教化论会遇到过犹不及问题)。《中庸》思维的总体格局,如它自己所说,是“尊德性而道问学”。传统境界论意识(体现在“道问学”上),与苏格拉底式起点论意识(体现在“尊德性”上),在这里给人一种相辅相成的印象。然而,考虑到此二论在逻辑上的不相容性,这种并存又是一种相互牵制。“教化论”与“起点论”(苏格拉底式的),任何一论试图全面展开,在儒学传统中都会遭遇巨大压力。

但是,这种看似“兼顾”的并存,并没有完全解决生存问题。历史上,孟子继子思之后,试图更旗帜鲜明地倡导儒家起点论(苏格拉底式的)。为此,他提出“性善”、“性之四端”等概念预设,与“养气”、“心勿忘勿助长”等“尽性”方法。面对这种“不学而能”、“不虑而知”的“性善”能力,荀子站在“境界论”的角度感到极为不适。因为,不学而能、不虑而知的“性善”(孟子又称其为“良能”、“良知”),似乎取消了“境界的实质性提升”概念。为此,荀子针锋相对提出“性恶”预设,并以“礼义”、“教化”(“明礼义而化之”)作为提升境界的根本性手段。我们说,这是境界论与起点论,在儒学史上的第一次正面交锋。——“境界论—教化”与“起点论—从自己出发”,显然是两种差别较大的生存意识。如果仅仅注意其思维方式上的差别,而不抓住其共同的问题意识,则我们就很难在荀学与孟学之争这个问题上更进一步。这样一来,作为一个儒者,究竟是应该进入荀学式生存(强调教化与受教),还是应该进入孟学式生存(像苏格拉底那样强调从自己出发),就成了一件没有道理可讲的事情。

至于宋代,宋儒在较为自觉的起点论意识中拥孟贬荀,认为“荀子一句性恶大本已失”(二程)。但是,宋儒(也包括明儒)对儒家起点论背后的问题意识,似乎并不十分明确。比如,朱熹在《大学章句》中,一方面预设天命之性,另一方面则又强调君师的教化作用。这种思考方案虽然有《中庸》“尊德性而道问学”作为依据,但却妨碍了《中庸》起点论在生存中的落实。因为:严谨的学者往往更注重接受看得见的教化,而较少追究那看不见的善性究竟有没有(如何)发挥作用。因为这种不追究(或相对来说较少追究),朱学更多地给人一种格外物、受教化的“荀学”印象。王阳明按照这种方式“格物致知”,始终觉得“物理与吾心终若判而为二”,遂改弦更张而自觉采纳“从自己出发”的起点论思维。先秦的荀、孟之争,至此化为理学(朱学)、心学(王学)之辩。——我们知道,王阳明的思路(在我看来是比较彻底的苏格拉底式起点论),在王学末流之后,往往饱受学人诟病(这些诟病多是基于儒家境界论传统的)。而现当代的儒学研究者们,则往往习惯沿用已有的“朱(荀)派”、“王(孟)派”标签,以之评判、分解儒学史上的各种文本。郭沫若、冯友兰、梁涛的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解大致属于这种格局。台湾的牟宗三先生则在坚持这两派划分的基础上,以其执着的判教思维区分“正宗”与“别子”。近年来,中国大陆的另一位研究者郭沂,则尝试将这两派(他分别称之为“外在派”与“内在派”)合为一体。——凡此种种,皆首先注意到了“境界论—教化”思维与“起点论—从自己出发”意识,之间的重大差异。然而,作为一个与儒者切实相关的生存问题——究竟选择前者,还是选择后者——历史学的标签式评判、分解,显然无法提供指导乃至一丁点暗示。而判教思维中的“宗、别”之论,极具理论抱负的“合一”架构,虽不乏取舍与主见,但由于缺乏共同的、更基本的问题意识,这些“主见”反而显有“自说自话”的嫌疑。境界论与起点论、朱(荀)派与王(孟)派之争问题,并没有以哲学论证的方式得以实质性推进。

在本文中,我们回到儒家谈论境界与起点的源头性文本。特别地,通过对《中庸》文本进行生存分析,我们发现,儒家起点论的提出背后隐藏着深刻的“真知”问题意识。这个问题与西方思想史中的“真理”问题有实质上的可比拟性。借助西学关于真理问题的已有论证,我们甚至可以对《中庸》“尊德性而道问学”(兼顾境界论与起点论)进行更深入的分析。“尊德性而道问学”的提法,实际上温和地蕴含着境界论与起点之争,它实为孟、荀和朱、王之争之伏笔。——在真理或真理认识论问题的语境中解析这一争论,结果就不仅仅是划分派别或指出异同。“真理”一词的论证力量,以及“认识真理”这一共同目标,将直接推动分析者在分歧与争论之间寻求出路。出路能达到何种地步尚不得而知(这需要慢慢寻求),重要的是,真理认识论问题看起来确实有盘活历史上的“境界论与起点论之争”的能力。——也就是说,在真理认识论语境中,儒学中的境界论与起点论之争,将会是一个和现代人生存息息相关的问题。

结语

儒家境界论与起点思维在当代中国依然流行,其中蕴含的真理及其认识论问题,因而与当代人生存息息相关。按照基尔克果《哲学片断》第一章,融贯一致的真理认识论只有两种。一种是所谓苏格拉底模式,强调强调从自己出发,拒绝决定性时刻概念;另一种是所谓真理教师模式,仰仗真理教师施以援手,决定性时刻是其核心要素。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真理认识论。作为比较,《大学》境界论同样具有某种“决定性时刻”意识,重视教化者的传授指导功能。然而,《中庸》的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”起点论思维,则高举认识者自己固有的真理认识能力。就此而言,儒学有具有不可忽视的苏格拉底式因素。考虑到苏格拉底模式与真理教师模式在逻辑上无法相容,本文认为,儒学有必要在“真理认识论”语境中重新审视“境界论与起点论之争”问题。

  轮值主编 | 蔡 志 栋

  编辑 | 宋 金 明 李 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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